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C)中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是做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玻璃纤维是一种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叶腊石、高岭土、石灰石、石英砂等矿石为原料(上图01各种矿石按照比例配制)经高温熔制(上图02)、拉丝(上图03和04)、烘干(上图05和06)、络纱(上图07)等工艺制造而成,其单丝直径为几微米到二十几微米,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1/20至1/5,每束纤维原丝都由数百根甚至上千根单丝组成。根据玻璃中的碱含量的多少,可分为无碱玻璃纤维、中碱玻璃纤维和高碱玻璃纤维,其中无碱玻璃纤维占据全行业95%以上的产量规模。玻璃纤维具有轻质、高强、耐腐蚀、电绝缘、隔热等优异性能,作为国家战略性新材料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交通运输(汽车及交通工具轻量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风电)、电子通讯(PCB应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等领域。下游领域中有成长性较好的应用领域(汽车轻量化、风电、5G),也有偏周期的应用领域(基建、建筑、管罐等),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逐渐重要的作用。
2022年上半年,在新冠疫情多点散发、能源资源价格持续上涨等多重坏因影响下,公司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总体表现出了持续稳健的发展势头。上半年,公司紧跟市场动态,积极主动调整产能结构、产品结构和销售结构,国内外五大生产基地开足马力,保持满产状态,玻纤粗纱和电子布产量创历史同期新高,产品销量稳中有升,产品综合成本保持低位,产品附加值逐步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如下:
促落实、强保障,全力以赴做好“三满”工作。公司不断在“满供、满产、满销”上“下功夫”,稳定供应链和产业链,为上半年稳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面对疫情多点散发影响,公司快速响应、积极应对、科学部署,产供销紧密衔接,相互配合、协同发力,各项保障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基本实现了采购稳价保供满供、生产提质降耗满产、销售优结构提均价满销的目标,确保了公司经营效益同比大幅提升。
精管控、提水平,多管齐下推进管理工作。继续以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为标杆,大力推进生产系统对标对表,促使提效降本新成效;持续完善质量“三抓”工作和产品经理人制度,产品质量投诉保持低位;积极地推进“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总结,实现整改提升;进一步深化“增节降工作法”,增收节支降耗目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创新研发突出重点。瞄准前沿技术,抓好一批重大创新、难题攻关项目,进行高端创新。组建中国巨石玻璃纤维研究院,进一步配强创新机构。
工程项目全方面推进。国内外工程建设项目从始至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不动摇,全方面推进建设工作。巨石成都年产15万吨短切原丝生产线月底成功点火投产;桐乡总部智能制造基地年产10万吨细纱配套3亿米电子布生产线月顺利点火,桐乡智能制造基地全面收官;巨石九江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工程和巨石埃及年产12万吨粗纱生产线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践行双碳绿色发展。全力发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光伏发电项目,在东中西三地同时启动2022年首批自建光伏项目;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废工作,举办主题活动,定期开展经验分享交流;积极开展低碳材料应用和废气碳捕捉与利用研发技术,形成了公司“十四五”碳减排行动方案和主要实施路径。
坚持党建引领,组织并且开展专题学习,持续深化落实。在中国建材集团范围内,率先实施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实质性提升了决策效率,进一步促进企业提高效益和充分释放企业活力。继续以“三建工作法”为指引,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成效。实施超额利润分享方案,完善中长期激发鼓励措施,激发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做好识人、育人、选人、用人工作,整合建强人才培育平台,加快实施和完善1+6“百名英才”培育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两家子公司巨石集团和巨石九江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巨石成都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项目、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及对外投资扶持获得了多项专项资金、奖励和补贴,上述政府救助具有偶发性。
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政府补助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明显的变化致使公司未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没办法取得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子公司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办法。目前公司主要玻纤产品出口的退税率为13%。未来若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被调低,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将影响企业出口产品价格及外销收入。公司出口业务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汇率波动将影响企业产品海外报价。若未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不稳定,将对公司汇兑损益、以外币计价的出口产品价格等经营性因素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贷款规模较大,利率波动将对公司的财务支出产生一定影响,加大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应收账款与存货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影响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资产流动性构成风险。
2013年,欧盟发起了针对中国的玻璃纤维反补贴调查及反倾销中期复审,自2014年12月24日至2016年3月,巨石集团被征收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率合计为24.8%。到期之后,欧盟委员会进行了为期15个月的日落复审,2017年3月7日,欧委会发布裁决,拟继续维持反倾销税。
2018年7月10日晚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针对中国商品征收关税”的通知。该通知表明美国政府拟对约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10%的关税,商品清单包括服装、电视部件、冰箱等消费品,以及其他高科技产品,公司玻纤产品涉及其中。
2019年5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式公开宣布,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加征的关税由10%提高到25%。
2020年4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7.6%-99.7%的反倾销税;对埃及涉案产品征收20%的反倾销税。
2020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7%-30.7%反补贴税,对埃及涉案产品征收10.9%反补贴税,同时决定修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修改后税率为34.0%-69.0%。
2020年6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原产于埃及和巴林的玻纤纱作出反补贴终裁,决定修改埃及涉案产品的反补贴税,修改后的税率为13.1%。
中国巨石已针对上述三个案件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预计欧洲法院2022年底前将进行裁决。
2021年10月30日,土耳其商务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公司热情参加调查程序,目前本案尚未裁决。根据2016年11月3日的日落复审裁决,中国巨石的反倾销税率为35.75%。
如果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公司其他主要出口国的政治、经济及贸易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海外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机制活力正慢慢的变成为公司发展的一种内生优势,央企的实力和民企的活力有机结合,成为企业的内在竞争优势,并将这种优势体现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
企业文化使员工的组织认同感逐渐增强,员工从公司获得了更多归属感,同时也对公司发展产生了更强的责任意识,文化支持生产经营、文化覆盖生产经营已经合二为一。通过一系列文化活动宣传、丰富和传承企业文化,极大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塑造了一支具有极强执行力的团队,巨石精神的代代相传也将成为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
公司产能规模全球第一,规模的增长有利于各项固定费用的降低,有利于产生规模经济。规模领先所奠定的行业地位,有利于提升客户粘性,使公司在产品供应能力及定价权方面占据更加有利的主导地位。
公司品牌的认知度、认可度、满意度综合评价均领先于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在客户中全力打造的巨石品牌已成为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一种核心优势。
经过多年积累管理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公司在成本控制方面形成了诸如“增节降工作法”等具有巨石特色的制度体系,为公司持续的成本控制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摸索和实践,建立了完善的创新体制,为各种技术创新提供发展的土壤,在生产装备、核心技术、工艺设计等每个方面均在行业内处于领头羊,并且持续保持竞争优势。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公司坚持“先建市场,后建工厂”的理念,稳步实施“三地五洲”战略,国内现有桐乡、九江、成都三大生产基地,国外在美国南卡、埃及苏伊士也有生产布局,充分参与国际分工,努力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融合。
公司依据市场需求导向,及时作出调整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库存结构。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中高端产品比例稳步上升,客户结构日益改善,下游优质企业比重逐步的提升,库存结构更合理。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巨石盈利能力平平,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是传播更多详细的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联的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