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祈福神器”隐藏危机 元宵节前夕消防做实验劝止孔明灯

时间: 2024-07-04 12:45:07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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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元宵节,我市部分市民有点燃孔明灯祈福的习气。 2月16日,我市消防部分展开点燃孔明灯的实验,让市民直观知道孔明灯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外一片空地上,消防员将孔明灯的外包装拆开,记者看到其外包装上写着“安全阻燃”字样。据了解,孔明灯的本钱一般在1元左右,商家称灯罩纸在火中不发生任何改变,他们管这种纸叫“阻燃纸”。

  消防员用打火机点孔明灯外层的“阻燃纸”,只见不到20秒钟纸张变黑变焦,1分钟后灯罩纸上出了一个大口儿。

  消防员取出第二盏孔明灯,在上面系好绳子,点燃升空后,牵引至一片荒草堆上。孔明灯坠落瞬间烧着枯草,消防员当即熄灭。 消防员介绍,大都孔明灯在升空后,会随风向飘移,直到灯罩内燃料竭尽才会落下。可是,少量孔明灯升空后,因为温度过高,灯罩纸瞬间就焚烧起来敏捷下坠。孔明灯归于明火,假如落到树林、加油站等要点防火单位,极易引发火灾。

  据市消防支队宣传科顾问段立凡介绍,2012年我市发布布告,明令禁止点燃孔明灯,并拟定《对点燃孔明灯等行为的处理意见》,规定在广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点燃孔明灯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正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在加油站、加气站、高压供电设备设备、通讯设备设备等具有火灾、爆破风险的场所邻近点燃孔明灯的,处正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若因点燃孔明灯而引起火灾事故,点燃者可能会因此而冒犯《刑法》,构成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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