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4-07-29 05:36:46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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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0,359,749.87元, 截至2020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814,291,732.75元。考虑后,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502,306,849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2.24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共计分配股利784,516,734.18元(含税)。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636,927,398.67元。考虑后,拟定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502,306,84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3股,合计转增股本500,829,879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增至4,003,136,728股。

  公司主要是做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粗纱及制品产量200.72万吨,销量208.59万吨;电子布产量3.81亿米、销量3.78亿米,均创历史之最。全年公司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104,565.15万元,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96.38%。

  公司对浙江桐乡、四川成都、江西九江、埃及、美国五大生产基地的大宗原材料实行统一采购制度,对下属公司的采购主要通过“统一谈判,分别签约”方式来进行管理。原料采购按照“年度招标、公开对外招标”原则,采取包括公开竞标、参照价竞标等方式,在原材料市场行情报价处于上行通道时,采用签订长期合同的方式,减弱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波动性;辅料采购则采用订单价,根据生产计划采购。公司同时制订了供应商考评制度,针对合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供应商加以改进,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

  公司国内销售以直销为主,少量代理为辅;境外销售主要是采用海外贸易子公司、经销商、直销三种方式相结合。

  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非常之多,优点是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硼、氧化镁、氧化钠等,根据玻璃中碱含量的多少,可分为无碱玻璃纤维、中碱玻璃纤维和高碱玻璃纤维,其中无碱玻璃纤维占据全行业95%以上的产量规模。玻璃纤维通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电路基板等国民经济所有的领域,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业。它是以叶腊石、高岭土、石灰石、石英砂等矿石为原料(上图1各种矿石按照比例配制)经高温熔制(上图2)、拉丝(上图3和4)、烘干(上图5和6)、络纱(上图7)等工艺制造而成,其单丝直径为几微米到二十几微米,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1/20-1/5,每束纤维原丝都由数百根甚至上千根单丝组成。

  自2000年以来,中国玻纤长期处在快速地发展阶段,生产规模逐步扩大。全球玻纤行业集中度高,已形成较明显的寡头竞争格局,中国巨石、美国欧文斯科宁、日本电气硝子公司(NEG)、泰山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CPIC)、美国佳斯迈威(JM)这全球六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全球玻纤总产能的75%以上,我国三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国内玻纤产能的70%以上。以中国巨石为代表的中国玻纤企业的迅速崛起,正不断改变着世界玻纤格局。

  玻纤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建筑建材、电子电气、交通运输、管罐、工业应用以及新能源环保等领域,占比分别约为34%、21%、16%、12%、10%和7%。其中有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偏周期的应用领域(建筑建材、管罐等),也有比较新兴的应用领域(汽车轻量化、5G、风电),所以玻纤行业兼具“周期”和“成长”双重属性。2020年,作为交通运输领域的汽车轻量化替代品、以风电叶片为代表的新能源玻纤需求量开始上涨较快。

  在风电行业,玻纤主要被应用于制造风电叶片与机舱罩部分,其中叶片占风机成本20%,中国目前慢慢的变成了世界规模最大的风电市场。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再次调低风电上网电价,并首次明确陆上风电平价,2020年底以后陆上风电补贴取消。风机设备抢装自2019年开始步入高潮,2020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716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6861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306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中风电装机达2.81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71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约900万千瓦。政策是我国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同时也是导致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的最终的原因。2021年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其中主要提到将全力发展清洁能源,预计2025、203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30%、35%以上。从路径规划上来看,将在能源供给侧,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在能源消费侧,全方面推进电气化和节能提效。不仅将给风电并网构建绿色通道,还将支持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发展。

  风电用玻纤纱也因此需求紧俏,自2019年底,玻纤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纷纷对产品结构可以进行调整,加大对风电用玻纤纱的生产。虽然2021年底以后海上风电中央财政补贴将取消,但不少地方政府已积极出台海上风电投资、度电补贴等激励政策。目前,广东已出台地补政策,浙江在十四五能源规划中也已明确将对海上风电予以地方补贴。由此可见,未来十年中国风电行业仍有望保持快速地增长,行业高景气度将持续。

  2021年陆上风电进入平价时代,未来风电需求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度电成本的下降,大容量、长叶片、高塔架被认为是降低度电成本的主要手段。1GW风电叶片约需1万吨玻纤用量,随着风机机型容量慢慢的变大,风机叶片朝着大型化趋势演变,每兆瓦风电叶片所需玻纤用量增加,长期利好风电用玻纤产品需求。

  汽车轻量化是指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车重量,来提升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相关研究证明,若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汽车整车重量每减少100公斤,百公里油耗可降低0.3-0.6 升;汽车重量降低1%,油耗可降低0.7%。节能减排是汽车轻量化的核心驱动力,材料轻量化成重点内容。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作为汽车轻量化领域传统金属材料的重要替代品,近年随着汽车的节能减排以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需求迅速增加。目前,汽车上应用的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包括:玻璃纤维增强热塑性材料(QFRTP)、玻璃纤维毡增强热塑性材料(GMT)、片状模塑料(SMC)、树脂传递模塑材料(RTM)以及手糊FRP制品。玻纤在汽车及厢内设施制造方面应用广泛,占到全球玻璃纤维总消费量的20%左右。欧美平均每辆轿车使用增强塑料达117公斤,占轿车重量的5-10%,其中42%为玻璃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国内经济型轿车增强塑料用量每辆16-20公斤,载货汽车为20-30 公斤,市场空间广阔。

  2018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提高速度放缓、外部贸易战升级等影响,我国汽车产量增速明显放缓,2020年起汽车产量逐渐触底复苏。除传统汽车市场复苏带来轻量化需求复苏之外,环保趋严也将加速玻纤复合材料在汽车领域渗透率的提升。汽车环保节能政策趋严下,新能源和轻量化成为汽车减排、节能降耗的重要路径,二者均带来玻纤应用的显著提升。对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不仅仅可以节能降耗,还能够最终靠增加续驶里程,减少动力电池的更换次数,以此来降低电池使用成本。在目前电池成本高、关键技术尚未突破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对轻量化的需求显得更为迫切。处于高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将有力拉动玻纤轻量化材料需求。在政策支持下,近几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迅速增加。2019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规划明确2025年我们国家新能源车销量占比要达到当年汽车总销量的25%。

  电子玻纤纱是一种绝缘性较好的玻纤材料,可制成玻纤布,用于印制电路板(PCB)的核心基材一覆铜板的生产。电子玻纤纱约占覆铜板成本的25%-40%,是制备PCB的重要原材料,其需求与PCB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在智能化、信息化的时代浪潮中,5G基建、大数据中心等数字新基建的发展对PCB及上游电子纱/电子布原材料的供应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同时,随着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向传统行业渗透,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汽车电子、智能家电、

  智慧医疗等融合新领域蒸蒸日上,“中国制造2025”推进实施,拓宽了PCB的应用场景范围,推动电子纱/电子布需求提升。

  Prismark预计2023年全球和中国PCB产值将分别达到747和423亿美元,2018-2023年CAGR为3.7%和5.6%,汽车、服务器、无线基础设施对PCB的需求增速将为5.6%、5.8%和6%。在区域分布上,全球PCB产业经历了由“欧美主导”转为“亚洲主导”的发展变化,目前中国大陆的PCB 产值约占全球的50%。

  国内地产竣工速度持续回暖。多个方面数据显示,12月单月新开工面积23,349万方,同比增长6.3%,较11月增速提高2.2%;12月单月竣工面积32,046万方,同比持平,环比11月单月竣工面积增加22,113万方,竣工端恢复加速提升。在地产三道红线的压力下,地产竣工的速度将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准,带动下游后周期玻纤产品需求。海外在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刺激下,地产市场需求火热。美国新建住房销售在2020年9月就达到了2007年以来最高。随着海外经济的加速复苏,需求复苏较快且补库预期较强,但供给端海外复工复产恢复缓慢,国内玻纤出口企业或将从中受益。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6,619.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11.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9%。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本人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每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不断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共有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莫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申旭,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业务量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021年3月18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两个议案过程中,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曹江林、蔡国斌、常张利、裴鸿雁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在对公司及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纤维”)、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2名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020年度,公司预测发生并已披露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6,812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50,740万元,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鉴于公司向振石控股集团之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支付/收取的租金超出原预计金额共计59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已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及确认。

  2021年度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429,246万元,关联交易的项目及金额预测如下:

  中建材贸易系成立于 2004年8月1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4号楼17层;法定代表人为王立鹤;注册资本30,095.6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木材、纸张、土产品、日用品、针纺织品、谷物、豆类、薯类;装饰设计;家居设计;技术开发;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公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06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9.03亿元,负债总额为11.67亿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13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中建材贸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建材贸易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中建材贸易由中建材国际物产有限公司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物流贸易板块的重要企业。

  中复连众成立于1989年10月;目前住所为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东路195号;法定代表人为乔光辉;注册资本26,130.75349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叶片、压力管道、玻璃钢及其它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复合材料相关设备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原材料的检验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检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与工程相关的商品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连云港中复连众的总资产为63.83亿元,负债总额为26.36亿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89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中复连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中复连众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中复连众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叶片、玻璃钢及其他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复合材料业务板块的重要企业,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振石集团系成立于1989年6月1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路;法定代表人为张毓强;注册资本1.9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产品及其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新型建材、玻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矿产品(不含铁矿石、铝土矿)、焦炭、电动工具、涤纶丝、耐火材料、萤石、石灰、石粉、包装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计量器具、消防器材及其配件、办公用品(除危险品)、移动板房、日用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蚕丝被、纺织品、丝绸、工艺品(除文物)、厨房用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自动化系统及计算机软件、金属制品、货架、汽车(除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机器设备、铁合金、不锈钢、不锈钢废料的销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装配式集成房屋的安装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机器设备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器设备的上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振石集团的总资产为252.17亿元,负债总额为157.22亿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00亿元。(注:以上为该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振石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石集团及其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振石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集团企业,主营业务涵盖特种钢材制造、红土镍矿资源开发、物流运输、房地产开发、酒店旅游、风能基材、复合材料及制品、医院等。2020年,振石集团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346位。其核心业务位列同行业和地区前列,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

  恒石纤维系成立于2000年9月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桐乡经济开发区广运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黄钧筠;注册资本13,784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检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检测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石纤维的总资产为38.89亿元,负债总额为22.36亿元;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55亿元。 (注:以上为该公司2020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恒石纤维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恒石纤维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恒石纤维主要从事风能基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拥有省级技术研发中心1个、国家级重点新产品2个、国家火炬计划产品3个,浙江省名牌产品1个。年生产能力达10余万吨,生产规模全国最大,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中排前3位,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

  北新建材系成立于1997年05月30日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法定代表人为王兵;注册资本168,950.7842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制造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水暖管件、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装饰材料、建材机械电器设备、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机械、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环保节能产品的开发利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制造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水泥制品、保温隔热材料、粘接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北新建材的总资产为237.08亿元,负债总额为71.79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77亿元。(注:由于北新建材为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0年年报,故相关数据仅统计至2020年9月30日。)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公司及巨石集团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权及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智能制造优势和经验,对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纤专用铂铑设备的生产销售;木质包装材料、纸质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铂铑合金漏板维修、翻新与再制造;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实现废丝回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于2010年在桐乡总部生产基地建成一条年产3.5万吨环保池窑拉丝生产线年开始,根据产品转型升级需要,生产线实际改用于生产高性能玻璃纤维纱,年产能4万吨。为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管控水平,巨石集团拟对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以西,发展大道以南,绕城二路以北,新板桥港以东。

  项目对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改造后的生产线万吨,生产产品为直接无捻粗纱。

  公司已在桐乡总部建成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安全可控的核心智能制造装备得到广泛应用,企业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有较大提升,运营成本、产品不良品率以及产品研制周期进一步降低和缩短。通过对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可以引入智能制造生产基地新技术、新装备,有利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4,255.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321.72万元(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预计金额,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承诺)。

  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企业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巨石集团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纤专用铂铑设备的生产销售;木质包装材料、纸质包装材料、塑料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铂铑合金漏板维修、翻新与再制造;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产品主要应用于热塑性复合材料(FRTP),由于FRTP具有强度高、加工性能优异、原材料利用率高、可再生利用等优点,其开发和应用的受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应用领域和市场不断拓宽,市场前景被持续看好。

  近年来,短切原丝产品在汽车和家电用复合材料市场表现较为强势,产品在全球多个市场出现结构性供不应求的现象,且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巨石集团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87,0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1,990.62万元(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预计金额,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投资收益的承诺)。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高端市场需要。对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需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调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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