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GB25464-2010《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日期:2024-01-28 04:28:49 作者: 技术领域

  国家标准GB25464-2010《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2010年3月18日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八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之一(这八项标准分别是:“淀粉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酵母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油墨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陶瓷工业污染物”、“铝工业污染物”、“铅、锌工业污染物”、“铜、钴、镍工业污染物”、“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10年9月10日批准,2010年9月27日发布,2010年10月1日实施。这是一个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不明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什么没有参加发布。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自然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陶瓷工业生产的基本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而制定。《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公司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显然这个“十一五”末出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国家“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政策导向紧密关联,与另一个陶瓷行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21252《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具有异曲同工之背景(“十一五”期间共发布了22个行业的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环境标准项目,由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申报通过评审立项。所以最终发布的GB25464-2010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以湖南省的单位为主,分别为: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衡阳市环境监测站、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陶瓷检验测试中心。不理解《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同于大部分国家标准)仅列有起草单位而没有列出主要起草人名单(猜测:会不会担心标准宣贯执行过程中被行业内质疑起草人的专业背景与职业专长等),更有意思的是作为陶瓷工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什么起草单位没有一个陶瓷生产制造、设计研究、质量检验、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行业机构参加。《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2004年启动,2005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处在长沙组织召开了“开题报告”论证会,讨论标准编制组撰写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开题论证报告》,确定陶瓷工业公司分为四大类,即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和特种陶瓷。2007年7~8月,标准编制组对陶瓷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调研。2007年8月30日,标准组编制完成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初稿和编制说明;2007年9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标准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关于“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会议对标准制定作出了内容上和格式及规范的要求。2007年9月15日,项目组对标准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中国环科院标准所。2008年1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向全国50个单位(其中佛山地区有三家:金舵陶瓷、萨米特陶瓷与红狮陶瓷)发出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相关材料,要求2008年2月20日(正月十四)前各单位完成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不知道在农历新年的前后23天中有多少单位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佛山的三家陶企是否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年鉴(2008首卷)》在第四章第三节收录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录。

  国家标准GB25464-2010《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涉及陶瓷工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陶瓷工业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规定。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GB25464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佛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曾向省政府申请了区域标准“佛山陶瓷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项目立项,在还没完成之时,国家标准GB25464-2010已开始实施,面对一个严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唯一的尴尬就是这一个地区标准项目如何结题,不可能宽松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理论上可以严于GB25464-2010,实际可行吗?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自发布实施至今已经半年多,笔者至今未闻在陶瓷行业有任何关于该标准的宣贯活动,所以也没有引起陶企的足够重视,这种情形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状况吗?还是另有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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