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石棉县面向全省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考核招聘管理岗位3个。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石棉县面向全省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本次招聘面向全省在职在岗社区专职工作者。本公告所称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街道(乡镇)社区直接从事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由财政承担全部经费,由街道(乡镇)统筹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纳入员额制管理的社区工作者,不包含社区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
5. 40周岁及以下(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5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村改居社区工作者在村任职时间、退伍军人社区工作者在部队服役时间可计入累计年限);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工作期间因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地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依据自己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石棉县面向全省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需贴上本人照片);
5.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退伍军人事务局提供的在街道(乡镇)社区任职工作证明以及相关工作证明(须签意见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7.受表彰人员须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县级及以上综合类表彰文件的证明材料。
(1)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须提供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须提供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18年及之后按《中国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相关规定表彰的,须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经资格审核检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中所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岗位适应能力。时间暂定2022年12月11日。
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的30倍,则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来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笔试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暂定12月10日。
因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或联系方式有误、电话不畅通导致没办法通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采取面试形式的岗位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的岗位若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由面试组织单位确定,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组织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与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考生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依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绩效政策确定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在石棉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利用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报名前8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须持本人报名前(12月6日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算检验测试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核酸检验测试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四)报名时,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算检验测试阴性报告证明(、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报名和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的人,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定诊出的病例或无症状感染的人)的密切接触者的;
7.报名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情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报名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报名和考试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依照国家和雅安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做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雅安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好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照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石棉县面向全省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原标题:石棉县委组织部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石棉县民政局 面向全省社区专职工作者 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