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俄比亚税收制度介绍

日期:2024-02-06 18:14:56 作者: 华会体育官网

  埃塞俄比亚实行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分税的制度。各州将特殊的比例的税收上缴联邦政府。联邦政府根据各地区人口、经济情况及上缴税收的情况向各州拨款。

  中央税包括关税及其它货物进出口税收;受雇于中央政府、国际雇主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中央政府拥有企业的利润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国家彩票收入和其它中奖收入的税收;飞机、火车和海运活动的税收;中央政府拥有的房屋、财产的租金收入的税收;中央政府颁发或许可的证照、服务费用的税收。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税包括公司的利润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利润税,特许权使用费和大规模开采石油、天然气、森林资源的土地租金税收。

  埃塞俄比亚现行的所得税法为《第979/2016号所得税公告》。此公告于2016年8月18日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正式对外公布,适用于2016年7月8日起取得的收入。《第979/2016号所得税公告》颁布之前通行的所得税法为《第286/2002号所得税公告》及其修正案。

  与《第286/2002号所得税公告》相比,《第979/2016号所得税公告》在内容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大多数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与收入紧密关联的资产类项目及应税行为赋予明确定义,更全面地规范化管理,堵塞征管漏洞;第二,增设了所得分类,由原有的四类所得(A、B、C、D)增至五类所得(A、B、C、D、E),原所得分类不变,增设了E类所得(免税所得),将免税所得予以统一梳理;第三,大幅度提高所得起征点。A、B、C类所得的起征点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顺应了目前埃塞俄比亚经济发展的趋势。

  任何在埃塞俄比亚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均需缴纳所得税。所得税纳税人分为三类,分别为A类纳税人、B类纳税人、C类纳税人。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A类纳税人。根据所得的性质,所得税法将其分成了五类,分别为A类所得、B类所得、C类所得、D类所得和E类所得。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及到的所得类型为B类所得、C类所得、D类所得和E类所得。不同所得类型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计算方式。所得税按年申报,并且根据不同所得类型、不同纳税人类别分别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收评定。所得税应纳税额(包括代扣代缴的税款)需在到期前缴纳,未按时缴纳的税款将产生利息和罚款。所得税多缴税款能够予以抵免、退税或抵缴其它税收。

  埃塞俄比亚居民企业包括居民机构和埃塞俄比亚政府、埃塞俄比亚境内各地的州政府或市政府。

  居民企业可能涉及的收入类型有B类所得(建筑物租赁所得)、C类所得(营业所得)、D类所得(其他所得)中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般居民企业取得C类所得适用30%的税率。微型企业按照下表规定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取得利息所得,如果源于埃塞俄比亚居民金融机构适用5%的税率,除此之外适用10%的税率。

  埃塞俄比亚目前通行的所得税法为《第979/2016号所得税公告》。此公告于2016年8月18日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正式对外公布,适用于2016年7月8日起取得的收入。

  任何在埃塞俄比亚境内取得收入的个人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纳税人分为三类,分别为A类纳税人、B类纳税人、C类纳税人。根据所得的性质,所得税法将其分成了五类,分别为A类所得、B类所得、C类所得、D类所得和E类所得。不同所得类型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计算方式。所得税按年申报,并且根据不同所得类型、不同纳税人类别分别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收评定。所得税应纳税额(包括代扣代缴的税款)需在到期前缴纳,未按时缴纳的税款将产生利息和罚款。所得税多缴税款能够予以抵免、退税或抵缴其它税收。

  (3)一年之内在埃塞俄比亚连续或间歇性的停留时间超过183天。如果个人在某个纳税年度内属于居民纳税人,但其在前一纳税年度内不属于居民纳税人,那么在当前年度中被视为居民纳税人应从其首次出现在埃塞俄比亚之日起开始算起。如果个人在某个纳税年度内属于居民纳税人,但其在下一纳税年度不属于居民纳税人,则其在当前纳税年度中被视为居民纳税人的时间应截止至其在埃塞俄比亚停留的最后一天。

  A类所得(雇佣所得)的应税所得包括:雇员在过去、现在或将来受雇期间取得的薪金、工资、津贴、奖金、佣金、退职金或其它报酬;雇员在过去、现在或将来受雇期间取得的额外福利;雇员在雇佣关系终止之时取得的款项,无论此种款项是雇主根据协议主动支付的还是按照法律要求支付的,这中间还包括裁员或失业补偿,或优厚解雇费。

  B类所得的应税所得为纳税年度内纳税人通过建筑物租赁取得的毛收入减去该年纳税人可扣除的总额之后的余额。

  C类所得的应税所得为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营业收入减去该年纳税人可扣除的款项之后的余额。

  ①雇主向雇员提供的福利:支付的相当于雇员实际医疗费用的金额;根据雇佣合同给予的交通津贴;艰苦劳动津贴;向雇员支付的上下班交通费用和出差津贴;向从参加或完成雇佣工作的地点之外的另外的地方雇佣的雇员支付的差旅费;开展采矿、制造或农业相关业务的雇主向雇员提供的免费食品和饮料;埃塞俄比亚政府向在外国从事公共服务的雇员支付的津贴。

  ②向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或市管理机构设立的公共企业、公共机构或研究团队委员会的成员和秘书支付的津贴;

  ③雇主为雇员缴纳的养老金、公积金或其他退休基金,但每月的缴款不超过雇员每月雇佣收入的15%;

  居民纳税人取得利息所得,如果源于埃塞俄比亚居民金融机构适用5%的税率,除此之外适用10%的税率。

  埃塞俄比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进口应税商品及特定的进口服务,按从事应税交易的总价值划分义务登记及自愿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按照扣除法计算增值税,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留抵、增值税返还或抵缴其他税款。税率分为两档,基本税率15%和零税率。增值税按月申报。

  增值税登记人或被要求增值税登记的人;进口应税商品至埃塞俄比亚的进口人;以及未在埃塞俄比亚进行增值税登记,但在埃塞俄比亚境内向客户提供了增值税应税服务的非居民为增值税纳税人。也适用于通过设立在埃塞俄比亚的分支机构或者利用互联网提供商品和劳务的非居民。

  增值税登记人于增值税登记生效时即为增值税纳税人。应按要求做增值税登记而未登记的人,在登记义务产生之后的会计期起即为增值税纳税人。

  ①在任意12个月结束时,这个人从事应税交易的总价值超过500,000比尔;

  ②在任何12个月开始时,有合理理由认为这个人在最近一段时间内从事应税交易的总价值将超过500,000比尔。

  从事应税活动,但无需进行增值税登记的人,如果经常性地将其75%以上的商品(劳务)提供给登记人时,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

  ②提供按照租赁协议、信贷协议、运输合同、租船合同或其他任何约定商品的使用权或特许权的协议规定的商品使用权或特许权,无论是不是存在驾驶员、飞行员,船员或操作人员;

  ④在埃塞俄比亚境内提供的劳务,包括授予、分配、中止或放弃任何权利及提供设施或便利。

  增值税登记人购买的商品或劳务已支付增值税且获得(或有权获得)相应的税额抵免,将这些商品或服务用于应税活动或推进应税活动以外的活动的,仍视为是该增值税登记人在应税活动中或推进应税活动中提供商品或劳务;

  雇主向雇员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包括无偿供应,被视为在应税活动进程中或为促进应税活动而提供商品或劳务的行为。

  ②直接与国际货运或国际客运相关的运输和其它服务的提供,以及在国际航运中消耗的润滑剂及别的技术消耗品;

  埃塞俄比亚消费税是对特定商品,例如奢侈品及无需求弹性的生活必需品征收的税收。消费税应纳税额按照消费税税目表计算,在进口环节和生产环节征收。

  在埃塞俄比亚境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非增值税登记人,且年应税所得低于500,000比尔的企业或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在埃塞俄比亚营业税已取代了销售税(Sales Tax)。商品或服务的提供如果已缴纳了增值税,则无需再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按月或按季申报,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卖方)缴纳。

  (4)由销售人员、艺术家、运动员、代理商包括保险经纪人及其它佣金代理人提供的服务;

  (1)提供商品和劳务时,如果在任一应税交易或合同中,提供商品的价值大于10,000比尔,或从事一笔应税交易或提供服务价值大于3,000比尔,则需缴纳预扣税,税率为2%;

  资本利得为转让经营性资产时实现的所得。在埃塞俄比亚,资本利得属于所得税法中规定的D类所得,需缴纳所得税(也即资本利得税)。

  租赁税是对房屋租赁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为埃塞俄比亚近年来新增的税种,属于所得税。

  在埃塞俄比亚,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为使用或有权用任何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磁带的版权,任何专利、商标、设计或模型、图纸、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或任何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或者为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信息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

  进口货物附加税为埃塞俄比亚政府于2007年4月11日颁布的税种。对于进口至埃塞俄比亚的所有货物(除法律列明免税之外)均需缴纳进口货物附加税,税率为10%,计税基础为进口货物到岸价(CIF价)与已缴纳的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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